靈活用工
靈活用工等同于“靈活派遣(Flexible Staffing)”,是人才派遣服務領域的成長型產品,它由派遣公司承擔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責任,在派遣人數確定、派遣周期、派遣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的一種用工形式。
靈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勞動用工以外的四種形態: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時間上的靈活;以勞務派遣為代表的雇傭形式上的靈活;以業務外包為代表的服務形態上的靈活;以平臺型用工為代表的就業形式上的靈活。
共享員工模式作為共享經濟和零工經濟的結合體,其本質上是靈活用工模式的一種創新形態。[1]
"用人不管人,管人不用人"是派遣制用工形式。派遣單位招聘和管理職工而不使用職工,用人單位使用職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職工。從法律關系來看,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簽署勞動合同,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簽署勞務派遣協議,涉及勞動者、用人單位(即勞務派遣單位)以及用工單位三方主體。
社會化用工是靈活用工中,個人不與企業及其關聯組織建立雇傭關系/勞務關系,組織與個人直接建立合作關系的模式。雙方遵循“風險共擔、利益共享”的原則,建立平等的業務承攬合作。如社交電商行業店主與平臺的關系,共享出行行業司機與平臺的關系。
常說的勞務派遣和社會化用工,均屬于靈活用工范疇。
社會化用工是靈活用工中最新興的一種形態。是真正實現全民合作的一種形態。社會化用工不是對企業勞動用工不足的一種補充,而是當下企業快速指數級增長的一種重要用工方式。
作為用工單位,這種勞動用工形式,靈活機動,好處多多。這種用工形式解決了編制限制,大大降低用人單位的成本,有利于提高效益和效率,而且可以有效避免勞動者不確定性導致的各種風險,用人單位什么時候缺人、缺多少、缺哪些人,只需照單索取。用人單位只需要把支票一開,其它的事情,如工資發放、福利發放、各項保險繳納等,統統由勞務派遣機構搞定,省工、省時、省心。對于派遣來的員工,用人單位根據個人表現,能夠很快發現一些能人,加以重點培養,或者開點小灶,可以將這些勞務工轉化為用人單位的長期員工,實現了人力資源使用的可持續發展。